因為即將成行的旅程 所以… 蓉蓉有了她的第一本護照!
在搜尋辦護照所需証件時~
意外的發現… 原來護照不一定要請旅行社辦耶!
而且費用才$1400 四個工作天即可取件!
更開心的是,這個辦護照的地方,就與我們公司僅隔一條街
整個就是太方便了啦!
有需要辦護照的朋友,可以到「外交部領事事務局」 看看囉!
在辦護照前
最重要的東西!就是「大頭照」了!
想到要帶蓉蓉去相館拍照,不曉得順不順利!而且時效性又差…
更覺得拍大頭照的價格非常不合理!
還真要感謝蓉爸的睿智英明!還好他提醒了我…
為什麼不自己印就好了!
家裡有一台相片印表機,我又會修圖!應該沒問題的…
上網爬文了一些關於大頭照的注意事項
依據國際民航組織規定,申請人應繳交最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半身、正面、脫帽、五官清晰、白色背景之護照專用相片乙式二張。相片中人像不得配戴有色眼鏡,眼、鼻、口、臉、兩耳輪廓及特殊痣、胎記、疤痕等清晰、不遮蓋,相片不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相片,足資辨識人貌。相片詳細規格說明如下:
一、最近6個月內拍攝。
二、直4.5公分 且橫3.5公分(不含邊框),以頭部及肩膀頂端近拍,使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介於3.2至3.6公分 (亦即臉部佔據整張相片面積的70~80%)。頭部或是頭髮不能碰觸到相片邊框(女性長髮碰觸相片邊框下緣情形例外)。
三、相片為中性的色彩,無墨跡或摺痕。
四、眼睛正視相機鏡頭拍攝,兩眼必須張開且清晰可見,表情自然不誇張且嘴巴合閉,並自然地顯現出皮膚的色調,有合適的亮度及對比。
五、頭髮不得遮蓋到眼睛任一部分,並呈現清楚的臉型輪廓,不能側向一邊或傾斜,且臉型兩側、兩耳輪廓及特殊痣、胎記、疤痕需清楚呈現,相片不修改。小耳症患者頭髮可遮蓋耳朵輪廓,但臉型兩側仍須顯明不遮蓋。
六、相片背景需為白色,光源需均勻且不能有陰影或閃光反射在臉部,不能有紅眼。
七、以高解析度沖(列)印在高品質的光面相紙上,相片需清晰、鮮明,其影像不得模糊或呈現任何鋸齒狀。原始影像列印前不得對影像重新取樣 (resampling) 或變更影像原始尺寸。
八、如相片是以數位相機拍攝,相機必須具備至少三佰萬像素(pixels)功能且設定為「最高品質、高彩度」,並以高品質光面相紙沖(列)印。不得做數位影像的潤飾或補強。
九、如果配戴眼鏡:
(一)眼睛需清楚呈現,不能有閃光反射在眼鏡上,且不能配戴有色眼鏡(視障者除外)。
(二)鏡框不得遮蓋眼睛任一部分(請勿配戴粗框眼鏡拍照)。
十、因宗教因素需戴頭巾者,相片人貌之五官從下巴底部至額頭頂端及臉部兩側輪廓,必須清楚呈現。
十一、幼兒相片必須單獨顯現申請人的影像(不能有椅背、玩具、奶嘴、他人或協助照相的手之影像)。
十二、照相機及燈光
(一)相機鏡頭需調至對齊被拍攝者的眼睛高度
(二)鏡頭距離臉部約1.2公尺 (至少需1公尺 以上)
(三)沒有任何光學或光線上被扭曲
(四)不得使用數位變焦
(五)正確地調整白平衡
(六)需以均勻一致的白色背景拍攝
(七)利用多個擴散光源讓被拍攝者兩邊的光線對稱互補、照亮背景並移除陰影
(八)攝影棚內不得受戶外光源的影響
(九)對焦需清晰
落落長吧!
大致上的重點是臉正面、白色背景!大頭尺寸符合規格就差不多了!
我選定的照片就是上面那一張
去掉了背景改成白色
再把尺寸設定過,就完成了蓉蓉的兩吋大頭照!
哈哈!現省了300多塊耶!
不過仔細看了看,它有一段是「表情自然不誇張且嘴巴合閉」
這點看來,這張大頭貼應該不及格捏!
怎麼還是通過了!
該不會是對小孩子的沒要求這麼高吧!